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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業規定
本學士班課程分為「校定必修」、「學士班共同必修(基礎課群、人文應用課群)」、「專業主修課群」以及「自由選修」。畢業總學分數為128學分。各項課程分別敘述如下:一、校定必修:依本校「共同必修科目選修辦法」規定,包括國文、外文、體育課程、服務學習課程、通識課程。
二、學士班共同必修:結合創新教學及數位教材之應用,由「基礎課群」與「人文應用課群」組成,前者學生須修滿12學分(5門中選擇4門修習,得納入專業課群計算),後者學分數依對應入學年度之應修科目表規定。
三、專業主修課群:本課群打破傳統學系垂直的修課系統,形成橫向移動的助力,拓展學習的廣度。共規劃四類專業課群:「哲學思維與經典詮釋」、「知識傳統與歷史應用」、「藝術與視覺文化」、「影像與敘事」,學生可自由修讀。
四、自由選修:為引導學生自主規劃跨領域學習,並在修課上充分呼應微學分的旨趣,本學士班讓學生享有更寬裕與自主的修課選擇權。
文學院學士班應修科目表(109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)
文學院學士班應修科目表(110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)
文學院學士班應修科目表(111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)
文學院學士班應修科目表(112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)
請詳閱對應入學年度之應修科目表學分採計規則,欲申請學分採計者,請填寫本班「學分採計申請表」送至系辦,經主任審核同意後得採計學分。
非屬本班規定之其他課程抵免,請至portal「課程抵免修系統」申請。
國立中央大學選課系統